英X市公安局违规插手刘XX与吴X交经济纠纷一案的法律意见书英X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犯罪嫌疑人刘XX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3月15日被英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刘XX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辩护人经了解案件情况,本律师认为刘XX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辩护人认为:英X市公安局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具体意见如下:一 、 本案的基本事实英X市瑞意农林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粤0111刑初xx号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曾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省xx县,文化程度xx,户籍地为湖南省xx县(以上身份情况均系自报)。因本案于2016年12月9日被羁押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穗云检公诉刑诉[2017]598号起诉书,指挥被告人曾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律师努力之下,被告人赵某玉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赵某玉,男,1972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南部县黄金镇。2008年10月13日被取保候审。2010年3月25日被逮捕。辩护人卿爱国,是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2006年4月28日被告人赵某玉与李某同、王某明、王某顺、张某跃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合伙出资金建设经营小乌村第二工业区内的土地,每
被告人介某东,男,1972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陕县,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陕县某镇某村3组73号,因本案于2013年3月15日被羁押,同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初,被告人介某东租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某大厦A座1903室,注册成立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伙同他人以该司在投资开发 "大学
被告人吴某颂,男,汉族,1973年7月29日出生于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文化程度高中,住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某路7号204房,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13年8月10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被告人吕某明,男,汉族,1957年2月1日出生于广东省惠来县,文化程度小学,住广东省惠来县某镇某巷4号,因涉嫌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13年8月10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逮捕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穗检公一刑诉 [2015] 202号被告人叶某忠,男,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街X号。2012年6月21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2年8月10 日刑满释放。2014年8月27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9月29日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30日被逮捕。被告人茶某伟,
被告人李某金,男,1978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出生地广东省茂名市。因本案于2009年1月1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0日被逮捕。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2008年7月份左右,被告人曹某明在其租住的广州市白云区汇侨新城汇侨路78号309号房,开始制造毒品麻古。2009年1月13日下午3时,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侦查,在广州市白云区汇侨新城出口处抓获被告人曹某明,并从其身上
被告人陈X均,女,198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高中,住湖南省衝阳县金兰镇。辩护人卿爱国、卢翠玲,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份起,被告人陈X均在其经营的番禺区沙湾镇中华大道183号成人用品店销售虫草鹿鞭丸等未经批准注册的药品。2014年10月30日,公安人员到上址查获 虫草鹿鞭丸等药品一批。经鉴定,虫草鹿鞭丸等产品,为应按假药论处的药品。公诉机关并就其指控的事实向本院提
被告人蒋某朝,男,1979年8月1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双牌县,文化程度中专,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辩护人卿爱国,系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2009年7月开始,被告人龙某某、谭某某、蒋某朝经预谋,由龙某某负责联系业务和组织生产、被告人谭某某负责购买加工工具和后勤、被告人蒋某朝负责技术指导和检测,共同在本区穗东街夏园中路第5栋501房广州市黄埔区奇电电子
被告人曹某强,男,198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湖南人。2013年2月26日因涉嫌抢夺被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刑事拘留,2013年3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花都区看守所。辩护人卿爱国,系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2012年10月3日19时许,被告人曹某强伙同同案人曹某昌、曹某平(均另案处理)去到本区狮岭镇某出租屋,以撬锁入屋的手段,窃得被害人李某的三星牌笔记本电脑一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100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