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X付(自报),男, 1975年10月6日出生, 瑤族,高中文化,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洲永通吊机厂员工。2014年7月9日被羁押,2014年7月9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4年8月14日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 1995年7月9日凌晨,李X军(另案处理)纠集了被告人李X付及赵X文(别名赵X文,已判刑)去到原顺德市陈村镇潭村管
被告人邓X高,男,1975年10月8日出生于湖南省宜章县,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住址江西省南昌县迎宾中大道。因本案于2013年12月1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卢翠玲,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李X灵,女,1988年7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宜章县,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住址湖南省宜章县栗源镇先沙主平村委。因本案于2013年12月l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月8日被广州
刘某,河南信阳人,36岁,捕前系广州恒X房地产公司高管,2014年5月16日,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广州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5月18日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接受刘某家属的委托,指派卿爱国律师依法会见了刘某。虽然被押进看守所二天了,已被提审三次,但刘某坚持自己没有收取某某装修公司28万元的回扣。但公安机关审理人员在提审时直接问到2013年6月是否收了28万,刘某否认。卿律师认
案情简介:文某、杨某均系河南人,2010年8月5日因口角与停车场员工发生打斗,致停车场员工秦某轻伤,秦某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3620元,同时,文某、杨某被越秀区公安分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处理结果:杨某、文某于2010年9月2日成功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