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废旧电池,大危机!2024年3月窗外寒风瑟瑟,电话铃响,只听电话那头传来:卿主任,你一定要帮帮我们,我们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原来是李某因涉嫌刑事犯罪,一审已经判决了,李某母亲正在为其寻找二审刑事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争取二审减刑。李某开设了从事废旧电池拆解料业务的公司,主要通过采购废旧电池拆解料进口至国内销售。公司业务虽谈不上红火,但也在稳步向上。眼看着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其乐融融。好景不长
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x)粤xxx刑初xx号公诉机关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彬,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省xx人,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族,xx文化,经商,捕前住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6年8月17日被羁押,同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廉江市看守所。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廉检未检刑诉〔201x〕xx号起诉书,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粤01刑终XXX号原公诉机关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XX,男,1971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广州市,文化程度小学,户籍地广州市番禺区 沙湾镇高勘坊大街XX巷XX号,身份证号码44*******77。 因本案于2017年9月12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 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卿爱国主任(电话:139-2233-1600)专办刑事案件,专业为您提供协助投案自首、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无罪辩护、辩护减刑、死刑案例、上诉改判、协助举报、控告立案、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3)肇中法刑二终字第xx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址:河南省镇平县xx。因本案于2013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四会市看守所。辩护人卿爱国,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7)粤0112刑初xx号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银,男,汉族,1 9 xx年xx月xx日出生于湖南省xx市,身份证号码xxxx,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xx市xx号。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 0 1 7年6月2 9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 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公诉机关以穗埔检刑诉[2017] 1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银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京刑终xx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某健(化名陈某、阿某),男,29岁(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高州市,初中文化,北京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户籍所在地广东省高州市xx;2 0 1 3年1 0月2 2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年1 1月2 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于2 01 7年1 2月2 9日被羁押,2 01 8年2月2日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8)粤xx刑终xx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某高,男,1 9 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汉族,文化程度xx,xx,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xx。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5月2 8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17年6月2 8日被逮捕。现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卿爱国、卢翠玲,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东莞
广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6)粤刑终xx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郑某江,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初中文化,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x县xx乡xx村委xx村xx号。因本案于2014年10月15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辩护人吴某红,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马某成,广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 2017)粤01刑终xxx号原公诉机关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刘某华,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永州市x县x村一组。因本案于201 6年1 1月2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 2月29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某华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7年5月1 0日作出(2017)粤01 83刑初1 1 1号刑事